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數位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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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音樂大餅 誰搶得到?

作者:盧昭燕  出處:天下雜誌 392期 2008/03

相關關鍵字:數位音樂/創新

數位音樂市場威力,從手機廠商、搜尋引擎到社群網站也紛紛出新招,搶食這塊數位音樂大餅,台灣線上音樂服務業者又如何推出更創新的服務?

買音樂,就是要「隨時隨地」聽到我買下的音樂,有多少人有這種認知?
我不想要讓我的音樂只能在cd播放器聽,我要「現在」就聽到我買的音樂!

以手機來說,因為是隨身裝置,比較符合現代人馬上就聽到的需求

不過就以線上音樂而言,我還是反對這種線上串流格式

音質糟糕,網路延遲,無線上網不普及,而且我沒筆電,音樂不能隨身帶著走,手機上網貴到嚇死人

為甚麼我要付錢去使用這種爛服務?

而且歌的種類又太少,無論是地區、時間或是種類來分類音樂都遵照80/20法則

這種不需實體空間的服務不能滿足冷門音樂愛好者的服務實在是很糟糕

以賣書的網站來說都可以做到長尾理論,為甚麼台灣的音樂辦不到?



最後我還是欣賞電台司令符合賽局理論的作法,將制定價錢的權利下放給聽眾

藉由免費下載音樂,讓消費者來決定這音樂的價值

音樂是種藝術,每人審美觀都不同,自然價錢也都不一樣

下載者聽了很喜歡,再匯款給他們

不僅省掉最大的廣告成本,連cd實體都不必生產,自然而言一首歌的成本也不會太高

這個方法比itune的每首一美金還完美,創作者有收入,聽眾也願意愛歌而付錢

長期合作下來,「認同感經濟」也能在這樣的交易模式中產生

作為歌星的歌迷,歌迷認同歌星的音樂,因此歌迷願意付錢,即使歌星可能不知道有這麼一位遠在地球另一端的歌迷正在默默的支持

方法沒有完美的,這樣還是有其缺點

最大的麻煩就是只下載不付錢,沒有經濟基礎的創作者可能做完一首歌就破產了

其次的麻煩就是相關規定的制定,像是付錢方式、時間?付多少才是一個合理的範圍?

這方法比起現在的盜版違法,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比較簡單

至少比起有人叫警方去抓emule的總部還簡單多了



其他相關keyword:分散式組織、權利下放、賽局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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